Facebook和谷歌驳斥微软创始人专利侵权诉讼
时间:2010-08-28 来源:cnblogs
北京时间8月2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Facebook和谷歌发言人周五表示,美国亿万富翁、微软联合创始人保罗·艾伦(Paul Allen)向公司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将会积极进行辩护。
艾伦周五对苹果、雅虎、谷歌、eBay、Facebook、AOL、YouTube、Netflix、Office Depot、OfficeMax以及Staples等9家科技公司提起诉讼,称这些公司侵犯了他所拥有的技术专利权。该侵权诉讼由艾伦麾下公司Interval Licensing提起,内容是指控上述公司侵犯了艾伦所拥有的4项技术专利,这些专利看起来是被指控公司业务运营的关键组成部分,对电子商务和网络搜索公司整体而言也是如此。Interval Licensing并未对涉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估测。
Facebook发言人周五表示,“我们认为该诉讼案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我们将积极进行辩护。”谷歌发言人周五则表示,“把美国绝大多数的创新公司告上法庭,这反应出一些人正试图在法庭,而不是在市场进行竞争,这是一种不幸的趋势。只有创新,而不是诉讼才能给全球亿万用户带来各种创新的产品和服务。”
《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指出,“作为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先驱,艾伦本人并没有开发过任何技术,但却拥有着众多的专利。”
在指控遭受侵犯的4项专利技术中,有一项技术是允许网站向用户提供建议,告诉他们哪些物品与其正在浏览的内容相关,或是与其他人的网络活动相关。这一专利看上去可以覆盖几乎所有的网络公司。当然,没有把微软列为被告,一点也不令人感到惊讶。艾伦不仅是微软的创始人之一,同时目前还是该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艾伦在诉讼中指出,苹果、谷歌及其他公司正在使用硅谷实验室Interval Research大约10年前所开发的技术。在互联网泡沫时期,艾伦为这家实验室提供了约1亿美元资金,但现在该实验室已不复存在。艾伦本人并未参与任何技术的开发工作,但他拥有这些技术的专利。
科技博客TechCrunch在本月初曾撰文指出,“在软件产业当中,技术专利就如同是创新竞赛中的核武器。大企业不会去培养创新,它们在抑制创新。这是因为该产业的变化速度非常之快。羽翼未丰的创新企业一直担心,即便是没有盗取他人的想法,一场无聊的诉讼也足以令他们破产。”艾伦周五的做法,无疑是该博文最佳的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