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未获Kindle Fire商标权 或为障眼法
时间:2011-10-10 来源:cnblogs
Kindle Fire 商标所有人并非亚马逊
北京时间 10 月 10 日消息,据美国科技博客网站 Fusible 报道,亚马逊今后有可能分拆其 Kindle Fire 平板电脑业务,并将分拆后的公司命名为“Seesaw”。但业界人士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而仅仅表明亚马逊可能未获得“Kindle Fire”的商标权。其他人士则表示,亚马逊很可能只是在玩“障眼法”。
Fusible 上周六在一则报道中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网站上的信息显示,“Kindle Fire”及“Kindle Fire”商标申请人为一家名为“Seesaw”的公司,而非亚马逊。Fusible 据此推测,亚马逊很可能将分拆 Kindle Fire 业务,并将新公司命名为“Seesaw”。
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记者马克·米利安(Mark Millian)在一则 Twitter 信息中表示,Kindle Fire 商标权属于别的公司,并不意味着亚马逊一定会分拆 Kindle Fire 业务。换句话说,亚马逊很可能并未获得 Kindle Fire 商标使用权。
美国科技博客网站 Silicon Alley Insider (SAI)刊登了有关 Kindle Fire 商标权的文章后,一名用户在 SAI 留言称,更为合理的解释是,亚马逊是在玩“障眼法”:该公司很可能在数月前就申请了 Kindle Fire 的商标,但故意将申请人换成其他公司的名称,目的是掩盖亚马逊此前正开发平板电脑的事实。SAI 认为,这名用户的推测较为合理。
相关阅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