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帮网回应侵权大众点评:不服判决 将继续上诉
时间:2011-01-24 来源:cnblogs
1月24日下午消息,针对今日上午大众点评网发声明称胜诉爱帮网,法院判决爱帮网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2万5千的经济损失。爱帮网发来声明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大众点评网不享有大众点评网上商户简介内容著作权,决定继续上诉。
爱帮网相关负责人对TechWeb表示,此次诉讼爱帮网并未败诉,2万5千元的经济损失是赔偿给6位拥有著作权的用户,大众点评网只是受用户委托接收这笔钱。
爱帮网方面出具判决结果:一、大众点评网不享有大众点评网上商户简介内容著作权;二. 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内容成分复杂,并非所有内容都能构成作品、本次一审法院对大众点评网对其网站全部点评内容主张权利的诉求不予支持;但鉴于有6名“用户”在案件中单独给予大众点评网额外的授权,法庭对这6名“用户”的大约50条点评的权属予以确认。
爱帮网认为大众点评在其发布的宣传稿件中恶意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爱帮网将重新整理材料提出上诉。
据爱帮网代理律师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华建明律师介绍:本案中,大众点评网对爱帮的起诉包括两部分,一是认为爱帮侵犯了其对点评网上商户简介内容的著作权;二是认为爱帮侵权了其对点评网上所有用户点评的著作权。对于第一部分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大众点评对商户简介内容享有著作权证据不足,直接予以驳回。对于第二部分起诉内容,一审法院认为 “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内容成分复杂,并非所有内容都能构成作品”,正是基于这一判定,一审法院对大众点评网对其网站全部点评内容主张权利的诉求也不予支持,而只是对6名“用户”单独书面授权的点评部分确认了大众点评网享有其著作权。
据爱帮网方面称,2009年终审法院已明确认定:以爱帮为代表的垂直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促进了搜索引擎行业的发展,技术不具有违法性。爱帮作为垂直搜索引擎,并不具备判断哪些点评内容享有著作权的能力。对于任何认为爱帮网上存在其作品且涉嫌侵权的权利人,在按照法律规定向爱帮发送权利通知后,爱帮均会依法处理。在本案中,大众点评网并没有事先通知爱帮网删除这些用户点评,而且爱帮在收到法院起诉后第一时间删除了这6名用户的点评,依法履行了义务,不应被认定为侵权。
最后,爱帮网表示,本案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生效裁决,爱帮将对判决书中与此前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相违背的部分依法上诉,并对上诉的结果充满信心。
新闻回顾:
1月24日消息,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侵犯著作权案已获得新进展。北京海淀法院在2011年1月21日做出判决:大众点评网享有点评内容的著作权;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上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二万伍仟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