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SQL教程(二)
时间:2010-10-27 来源:robbiezr
   变量和常量
  
    变量存放在内存中以获得值,能被PL/SQL块引用。你可以把变量想象成一个可储藏东西的容器,容器内的东西是可以改变的。
  
    声明变量
  
    变量一般都在PL/SQL块的声明部分声明,PL/SQL是一种强壮的类型语言,这就是说在引用变量前必须首先声明,要在执行或异常处理部分使用变量,那么变量必须首先在声明部分进行声明。
  
    声明变量的语法如下:
  
| Variable_name [CONSTANT] databyte [NOT NULL][:=|DEFAULT expression] | 
注意:可以在声明变量的同时给变量强制性的加上NOT NULL约束条件,此时变量在初始化时必须赋值。
给变量赋值
给变量赋值有两种方式:
. 直接给变量赋值
X:=200;
Y=Y+(X*20);
. 通过SQL SELECT INTO 或FETCH INTO给变量赋值
SELECT SUM(SALARY),SUM(SALARY*0.1)
INTO TOTAL_SALARY,TATAL_COMMISSION
FROM EMPLOYEE
WHERE DEPT=10;
常量
常量与变量相似,但常量的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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